感謝您對山東省塑膠地板協會的關注與支持!請您仔細閱讀以下內容,并按照所規定的內容提出申請,我們將竭誠為您的專業成長和職業進步提供優質服務!
山東省塑膠地板協會的團體會員享有以下權利:
1、選舉權和被選舉權;
2、對協會的決議事項表決權;
3、對協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;
4、優先參加協會舉辦的各種活動的權利;
5、享受協會提供的各種服務的權利;
6、向協會提出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的權利;
7、請求退會的權利(但應提前3個月提出書面申請,并經秘書處批準后,履行其退會手續);
8、享有政府、協會、企業無縫銜接資格;
9、免費參加政府、協會會員專屬交流、培訓、合作活動;
10、享有協會專屬法律顧問、知識產權、會計等服務資格;
11、 加入協會協調委員會,切實解決問題
12、參與產品質量評定以及相關榮譽申請
13、免費贈送協會會刊,提供網站窗口展示位。、
14、協會章程議定的其他權利。
山東省塑膠地板協會的團體會員應承擔下列義務:
1、遵守協會章程和協會規章制度及各項決議;
2、按協會規定繳納會費;
3、按協會規定提供行業內信息及統計資料;
4、積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,承辦協會交辦的事宜;
5、服從協會的統一協調;
6、協會章程的其他義務;
(一)入會條件
認可并遵守《山東省塑膠地板協會章程》及《山東省塑膠地板協會會員管理辦法(試行)》相關規定的的企事業法人單位,均可以申請成為本會的單位會員。
(二)會員會費
會長單位:10000元/年
副會長單位、理事長單位:6000元/年
理事單位:2000元/年
普通會員單位:500元/年
(三)會員證及繳費票據
我會統一印發單位會員牌照:
繳費后由我會開具《全國性社會團體會費統一票據》,圖示如下:
單位會員證和票據一般于成為會員后15個工作日內寄出。
六、注意事項
為保障您的會員權益,請您務必如實、準確填寫基本信息。在您的單位信息有變化時請實時更新。